2024年3月18日,恒大地產發布了關于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主要內容涉及恒大地產年度報告涉及虛假記載、恒大地產債券涉嫌欺詐發行及恒大地產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信息等,此外還有對上述違法行為所作出的處罰規定。
處罰包括:1.責令恒大地產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17500萬元的罰款;2.對許家印給予警告,并處以4700萬元的罰款;3.對夏海鈞給予警告,并處以1500萬元的罰款;4.對潘大榮、潘翰翎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900萬元的罰款;5.對柯鵬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的罰款;6.對甄立濤處以200萬元的罰款;7.對錢程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的罰款。
公告還稱,許家印決策并組織實施財務造假,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和2015年《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三款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許家印、夏海鈞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